刘焕鑫赴河北调研受灾脱贫群众帮扶工作
8月12日,农业农村部副部长、国家乡村振兴局局长刘焕鑫到河北省调研受灾脱贫群众帮扶工作。他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统筹做好防汛救灾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千方百计保障受灾脱贫群众生产生活,抓实抓细各项帮扶措施,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刘焕鑫先后到保定市涞源县芦草湾村、宋家庄村,涞水县南峪村、紫石口村实地察看帮扶产业、就业帮扶车间、“三保障”及饮水设施等受灾情况,看望慰问受灾困难群众和参与当地救援的中国乡村发展基金会工作人员。期间,召开座谈会听取河北省乡村振兴局、保定市和涞源县、涞水县有关情况介绍,研究进一步做好受灾脱贫群众帮扶工作。
刘焕鑫指出,近期华北、黄淮和东北地区极端强降雨引发洪涝灾害,对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带来不利影响。各级乡村振兴部门要加强协调指导,切实运行好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全面排查农户受灾情况,做到应纳尽纳、应帮尽帮。用好“绿色通道”政策,对有因灾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符合政策规定的,先落实帮扶措施再完善相关手续,及时解决受灾脱贫群众“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问题。受灾严重地区可由省级部门按程序统筹对财政衔接资金进行调剂,以县为单位对财政衔接资金进行盘点,对未安排使用财政衔接资金可调整优先用于受灾严重脱贫地区和脱贫户。用好东西部协作和定点帮扶资源,广泛动员企业、社会组织参与,多渠道帮助受灾地区应对灾情和恢复重建。及时调整优化帮扶项目,优先安排因灾返贫急需实施的产业帮扶项目和必要的农村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修复项目,对因灾受损的扶贫项目资产和村集体项目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做好恢复重建、盘活利用等工作,支持脱贫群众发展庭院经济等开展生产自救,组织脱贫群众参与灾后重建项目获得劳务收入,加强劳务对接和有组织的劳务输出,千方百计增加脱贫群众收入。
综合司、规划财务司和河北省乡村振兴局、保定市及涞源县、涞水县有关负责同志参加调研。